2026年济南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拓宽引才渠道,延揽更多人才来济创新创业,根据《中共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2026版)的通知》(济人才发〔2026〕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与被引进人才非亲属关系。以上申报主体不包含通过承接或服务中国(济南)新动能创新创业大赛推荐人才项目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2024年7月1日后来济,创新人才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及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创业人才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准),通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需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二、申报程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备案。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登录“济南人才网”(https://rc.jinan.gov.cn/),在“申报事项推送”模块中选择“济南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菜单,点击“社会力量引才备案”,填写社会力量引才备案信息,提交至引才单位所在区县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提出申请。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登录“济南人才网”(https://rc.jinan.gov.cn/),在“申报事项推送”模块中选择“社会力量引才”菜单,查看备案人才信息,填写社会力量引才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引进人才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引进人才的,须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后,由起决定性作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申报。
3.资格审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后,经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汇总初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4.认定兑现。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委人才办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三、申报材料
1.《济南市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申请表》。
2.引进人才和用人单位支持申报对象申请奖励的确认函(引进人才需亲笔签名,用人单位盖公章)。
3.申报对象为机构的,需提交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对象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来济工作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引进人才来济创业的,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股权构成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功引进人才的真实性过程的其它证明材料(邮件往来、备忘录、会谈记录、交通票据、图片及影音资料等,须能够展示申报对象在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直接关联性)。
四、有关要求
1.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5日上午9时至8月21日下午5时,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审核单位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须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对提供虚假材料、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未实际落地或未开展实际工作的,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进行申报,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对虚报推介人(机构)并骗取奖励的引进人才,取消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市级人才荣誉称号,终止相关补助或政策待遇。
4.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认真组织填报相关资料。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初审后要及时与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确认,以免漏审漏报。区县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五、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初审咨询电话:
历下区 电话:0531-88152310
市中区 电话:0531-51806989
槐荫区 电话:0531-87067277
天桥区 电话:0531-85872683
历城区 电话:0531-88906698
长清区 电话:0531-87217181
章丘区 电话:0531-83232918
济阳区 电话:0531-84238716
莱芜区 电话:0531-76113396
钢城区 电话:0531-75873011
平阴县 电话:0531-87890710
商河县 电话:0531-84880198
高新区 电话:0531-88871087
南山区 电话:0531-88112713
起步区 电话:0531-66604143
市人才服务中心:0531-87081613
2.技术支持电话:0531-87081602
申请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与被引进人才非亲属关系。以上申报主体不包含通过承接或服务中国(济南)新动能创新创业大赛推荐人才项目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2024年7月1日后来济,创新人才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及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创业人才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准),通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需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来源: 济南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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