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诸暨英才计划”引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更大力度引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诸暨范例提供人才支撑,现就2022年“诸暨英才计划”引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申报对象与领域
契合诸暨产业导向、引领产业发展、促进能级提升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新材料、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环保与新能源等领域,聚焦汽车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人才。
契合诸暨产业导向、引领产业发展、促进能级提升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新材料、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环保与新能源等领域,聚焦汽车装备、航空航天等领域人才。
申报类别与条件
申报类型分为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和直接认定项目四类。资格条件如下:
(一)创新长期项目
1.取得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3.申报时未回国(来华),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3年、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创业人才项目
1.海外取得学位;
2.拥有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符合诸暨产业发展需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申报时在国内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已在诸暨(包括诸暨市外设立“飞地”)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5.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三)青年人才项目
1.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申报时未回国(来华),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3年、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
5.引进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
(四)直接认定项目
1.顶尖人才认定。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顶尖人才,引进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世界一流科技型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相当层次的核心管理人员。
2.领军人才认定。在浙江省外申报入选国家相关部门人才计划的人才年龄不超过58周岁(非华裔外国专家不超过68周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诸暨从事创新工作,向市委人才办申请直接认定为“诸暨英才计划”B类人才。认定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
3.大赛遴选认定。对在诸暨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含2021年)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并在诸暨实际落地的项目,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分别认定“诸暨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项目。
申报类型分为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和直接认定项目四类。资格条件如下:
(一)创新长期项目
1.取得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3.申报时未回国(来华),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3年、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创业人才项目
1.海外取得学位;
2.拥有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符合诸暨产业发展需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申报时在国内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已在诸暨(包括诸暨市外设立“飞地”)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5.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三)青年人才项目
1.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申报时未回国(来华),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3年、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
5.引进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
(四)直接认定项目
1.顶尖人才认定。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顶尖人才,引进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世界一流科技型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相当层次的核心管理人员。
2.领军人才认定。在浙江省外申报入选国家相关部门人才计划的人才年龄不超过58周岁(非华裔外国专家不超过68周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诸暨从事创新工作,向市委人才办申请直接认定为“诸暨英才计划”B类人才。认定后须全职在诸暨连续工作5年以上。
3.大赛遴选认定。对在诸暨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含2021年)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并在诸暨实际落地的项目,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分别认定“诸暨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项目。
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对入选“诸暨英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项目,在诸暨落地后按A、B、C三类分别给予总额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入选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B、C三类的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人才奖励。特别重大项目可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
(二)创业扶持。提供300—1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最高25万元租金补贴,创业创新绩效良好的,再给予3年支持;给予贷款额1000万元内按当期LPR利率两年全额贴息。诸暨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基金采取直投、跟投方式投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三)生活保障。免租金提供人才公寓,满3年后可按市场价的75%申购人才公寓。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人才在诸购买首套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量身定制“人才码”,实现人才服务“一码共享”、人才政策“一键智兑”、人才事项“一件联办”。
【报名方式】
肖先生:17300966245(同微信号)
宋女士:18042473565(同微信号)
邮 箱:info@globalseeker.cn
宋女士:18042473565(同微信号)
邮 箱:info@globalseeker.cn